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为进一步提升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创新监督方式,对脱贫攻坚等工作形成常态监督,同时提升沟通效率、降低工作成本、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根据工作需要,拟采用租赁云视频服务模式,部署连接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的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和技术保障服务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采购。我办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部署云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二)项目概述
利用业界先进的视频通讯技术,实现了视频、语音和数据的稳定传输,提升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县(市)区乡镇等基层单位的沟通效率,降低时间、经济等各类成本,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切实减少基层负担。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三、 服务内容
(一)提供主会场(昆明市人大机关内)的云视频会议设施建设工作。
(二)云视频会议系统的租赁服务,包括1个主会场控制端的年度服务,20个分会场的年度服务。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资金:8.9万元。
(二)资金来源:
从2018年我办预算资金中的监督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承接标准:
具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能力的单位。
(四)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服务主体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要求,认真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五、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六、 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