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出席大会的省人大代表认真审议各项报告,积极为推动全省的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建言献策。到大会议案截止时间内,昆明市代表团的代表共向大会提交了3件涉及全省预算审查工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和生态保护的高质量议案。一是建议修订《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服务。审查批准预算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施行以来,对加强和规范我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条例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有必要修改完善。为此,徐毅清代表领衔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修订完善《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议案”。二是建议制定《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守护发展建设好美丽云南。郭玉梅等代表提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要求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这为云南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使法律法规成为统领和指引,保护和改善云南生态环境,守护好云南得天独厚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发挥好优美宜居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建设好美丽云南;大力防治各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环境安全和各族群众身心健康,进一步推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郭玉梅等代表建议,及时制定一部体现新时代发展内涵与要求、具有云南特色、便于各个方面熟悉掌握和执行的地方性生态保护法规。根据代表提出法律案的规定要求,经过必要的调查研究和材料汇总分析,郭玉梅等代表已在较短时间内起草修改完成了《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建议稿文本,并随议案一并提交大会。三是建议制定出台《云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严禁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李琪等代表提出,山东省于2018年9月21日由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条例中详细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学校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卫生营养等方面应履行的职责,相应的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其中,针对中小学生沉溺于手机、网络游戏影响身体健康和学习等问题,在二十四条中已明确规定:“严禁中小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目前,法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均已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禁止中小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同时,2011年9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实施了《昆明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为此,李琪等代表建议,为全面促进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健康成长,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借鉴山东省的做法,参照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相关条例,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出台《云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并将“严禁中小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明确写入条例中。本次大会,除三件议案外,昆明市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还提交了78件代表建议,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经济发展、生态治理、社会事业建设等各方各面,建议的办理落实,将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