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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帮助智障人士支持性就业扶持的建议
[作者:发布时间:2019-02-20 11:05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西山区代表团 杨菊芬

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残疾人总数超过8500万。其中智障人士554万,占残疾人的比例为6.52%。多重残疾人中伴有智障的还有430万,总数将近1000万人。智障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全部或部分受限,他们自身融入社会的能力非常薄弱,社会对他们的接纳程度也最低。长期以来,尽管国家出台了许多政策,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但近千万智障人群,无论是生活状况,或是康复、入学、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境遇,都还存在诸多困难。据统计,残疾人整体就业率为43%,而智障人士的就业率低于10%。目前,中国主流的智障人士就业模式,是庇护性就业(福利工厂、工场),这是由政府主导的集中就业模式,优点是让残疾人有了与社会其他成员接触的机会,残疾人获得了劳动报酬,增加了家庭收入。但是,庇护性就业模式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最大的问题是工作场所与社会隔离,导致残疾人特别是智障人被排除在常态社会生活之外。这种模式不利于残疾人融入社会,享受与他人同样的物质与精神生活。

如今一种新兴的就业模式——支持性就业成了广大智障人士及家人关注的话题。所谓的支持性就业是指将智障人士安置在普通就业环境中,与健全人一起工作,并在工作中得到持续支持的就业方式。这是由就业辅导员在竞争性工作场所为残疾人持续提供训练,以增进他们的工作能力及与同事的互动,当残疾人的表现符合工作场所的要求后,就业辅导员逐渐退出工作现场,改为追踪的方式提供服务。

二、存在的障碍和问题

1.服务机构发展不健全,缺乏资金和人才支持。虽然近几年智障人士群体已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但为智障人士提供就业服务的专业机构却不多,而这少数的服务机构也面临着资金短缺、人才流失等许多问题。

2.有的企业缺乏责任心。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企业过多的重视经济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对政府倡导的扶助残疾人就业漠不关心。同时,在媒体的过度报道以及传统观念的影响下,企业缺乏对智障人士的正确认识,认为其不适合就业且容易发生意外,是职场中的不定时炸弹,此种声音剥夺了许多智障人士成功就业的可能性。甚至有的企业为了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将一些智障人士挂靠在企业名下,以此免除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即使企业雇佣了一些智障人士,也对他们不管不问,任其被其他员工排挤和嘲讽,在这种情况下,智障人士最终还是会离开企业,回到封闭的家庭生活中,就业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3.社会大众对智障人士就业的认可度低。智障人士显著的差异性以及长期缺乏沟通,为社会偏见的产生提供了可能,一些家长或机构将他们禁闭或者“圈养”起来,剥夺他们的社会活动场所,使他们长期处于被隔离的状态,使非智障人士无法获得关于这一群体的信息,人们缺乏对于这一群体的认知和了解,由此造成对智障人士的偏见,认为他们生活难以自理,缺乏沟通能力,需要他人照顾,不少企业担心智障员工会影响企业形象,更谈不上主动接纳他们。大多数人认为就业市场不景气,普通人就业都困难,何况是智障人士,而且智障人士就是“傻子”,他们又如何能与正常人一样就业。在这样的认知环境下支持性就业项目很难得到社会大众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也就很难开展下去。

三、建议

1.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有关智障人士就业的政策法规,尤其是完善各项残障补贴金和税收制度,鼓励企业聘用智障人士。同时,也要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权利公约,让公众对智障人士和促进智障人士就业有一个正确认识,禁止一切歧视、侮辱、侵害智障人士的行为。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促进智障人士就业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同时,可以通过公益创投等形式吸引有实力、有经验的服务机构申请有关智支持性就业模式下的智障人士就业问题的探讨,智障人士作为一个特殊的残疾人群体,是处于社会边缘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尤其是就业的权力。智障人士就业服务的项目,使专项资金得到充分利用。

3.推动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加大培育社会组织和公益基金会的扶持力度,将部分权利下放,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促进智障人士就业中的作用,采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模式,由政府出资,利用社会组织和公益基金全等专业人员的专业优势和特长,对智障人士要提供必要的就业实践培训、制定单独的就业计划、做好智障人士及其家长的心理疏导、提供足够的专业技术支持、搭建就业信息交流平台等服务,促进智障人士的就业发展。

4.加大对智障家庭的支持力度。一是对智障人士家庭提供情感支持。智障人士家庭的自我决定和家庭的积极参与是实现支持性就业的核心元素。通过对他们给予支持性关怀,帮助他们改变观念,鼓励智障人士走出家庭的封闭环境,积极参与就业培训,为成功就业打好基础。二是对智障人士的家长开展就业辅导员培训。家长是否支持是智障人士能否成功就业的关键。由家长当任自己孩子的就业辅导员,由于家长对自己孩子的脾气性格非常了解,就非常有利沟通,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把智障人士的家长纳入就业辅导员的培训,考核合格后,聘请为就业辅导员,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这样既能提高智障人士的就业成功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智障人士家庭的经济负担。

办理单位:昆明市劳动就业局、昆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明市残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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