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河长制第一督察组组长戚永宏带队对呈贡区、晋宁区一季度入滇河道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督察组实地查看呈贡区洛龙河整治情况、晋宁区东大河和中河整治情况后,召开会议分别听取呈贡区、晋宁区一季度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督查组对呈贡区、晋宁区一季度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取得阶段性进展给予了充分肯定。
针对工作开展情况,戚永宏副主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好发展与保护关系,以“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来指导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要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严格考核履职能力。三是压实责任,提升治理成效。针对各个河道的不同情况,制定“ 一对一”的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