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敏率市人大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第二调研组赴度假区、西山区和富民县对我市违法建筑治理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公园1903、润城农贸市场、西坝新村、永定街道芦荟厂片区等8个地点,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三个县(区)政府及相关委办局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外侨工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认为,三个县(区)高度重视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显著。
针对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历史遗留问题多,百姓存在抵触情绪、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等困难和问题,常敏副主任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依法行政,维护稳定。政府部门在违法建筑治理中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避免违规操作,僵硬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对特殊困难群众,要带着深厚感情,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好合理诉求,体现法治为民的精神。
二是要将违法建筑治理与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结合起来,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与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结合起来,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统筹兼顾,多措并举,科学施策,确保年度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三是要细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形成上下齐心,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整治的工作合力、对违法违规建筑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群众宣传《城乡规划法》及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程序,加大对治理工作的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治理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