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两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9-11-08 17:49

11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敏率队赴石林县和宜良县对《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市九乡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修订)》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对两个条例执行情况汇报,了解条例在执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条例修订建议。《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石林县依法加强对景区特有的岩溶景观等自然资源和彝族风情等人文资源保护,推行风景区资源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智慧景区建设,启动5G网络建设,实施智慧旅游二期建设。《昆明市九乡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实施,为九乡景区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提供依据,对景区规划、保护、管理和发展发挥了有效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机构职能的转变,两个条例也存在着一些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内容。

常敏提出,在条例的修订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吸纳各方意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立良法促善治。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发展间的关系,在保护中积极促进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让民众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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