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富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富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超、副主任张向阳、张玉美、何万强,及15名委员出席会议;富民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周晓贤,富民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石惠玲、富民县人民法院院长赵邝、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宗继明,富民县政府办副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查了富民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富民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审议了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对富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说明,听取了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和永定、大营街道人大工委2019年工作情况报告;通过了《富民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听取和审查了《关于富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辉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李辉辞去富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免去李辉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周明为富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并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