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单位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风尚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0-06-04 10:20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营造崇德向善良好风尚,着力彰显市人大机关干部职工良好形象,在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中当先锋、作表率。在此,特向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 带头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印于心并躬身践行。当好文明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积极弘扬先进文化、传播现代文明,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争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

二、 带头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

1、 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诚实守信、遵章守纪,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一流服务环境。

2、 勤俭节约,不浪费。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纸,节约粮食。

3、 言谈举止文明有礼。不讲脏话、不说恶语,举止得体,衣着相宜。

4、 爱护环境、爱护家园,公共场所文明有礼。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营造良好的公共秩序。

5、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路驾车文明有礼。乘车有序、坐车有礼、开车有德,不闯红灯、不翻护栏、不抢道争先、不乱停乱放、不酒后驾车,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风气。

三、 带头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机关每一位干部职工要以主人翁的意识,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以高昂的热情、积极的姿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率先垂范、自觉践行。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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