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工作,推进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根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 办公室是城环委的综合办事服务机构,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 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会议、文电、信访、接待等日常工作以及做好视察、检查、调研的服务工作。在常委会办公厅的统一协调下做好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办理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会办公会议的有关工作;
(二)具体办理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的有关事项;
(三)承办和催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常委会交付本委员会审议的议案;
(四)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本委员会的其他事项;
(五)起草委员会的文稿;
(六)做好资料、印章、档案的管理;
(七)负责承办各有关部门相关来文、来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九)接待有关的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十)办理委员会的对外接待和相关行政事务工作;
(十一)参与人代会、常委会等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加强内务管理,做好安全预防事故工作;
(十三)办理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办公室工作的统筹和安排,保证办公室规范、高效、有序运转;
(二)负责对所有来文、来电进行批办、分办;
(三)负责与市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委员会以及市政府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联 系和协调;
(四)负责协调和落实委员会领导的工作日程安排;
(五)负责办公室各类文稿的初审,组织好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及委员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工作安排;
(六)抓好办公室人员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关心办公室人员学习和生活,增强办公室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七)规范办公室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保密工作;
(八)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加强学习型办公室建设,鼓励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业余和在职学习;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 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完成办公室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