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6-12 17:08


(2019年3月15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是昆明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中心工作,做好为 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专委会服务,为代表服务,为领导服务等各项工 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 会务服务工作

(一)负责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召开的或者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

(二)负责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的或者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组织的各类专门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的有关服务工作。

(三)做好为常委会领导和社会建设委员会领导及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专委会委员的各项服务工作。

二、 文稿起草工作

(一)负责编制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专委会全年和届内工作总结。

(二)负责专委会提出的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意见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专项视察报告、调研报告、涉及本委工作内容的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简报、信息、新闻发布稿、函件、通知等各类文 稿的草拟和印发。

三、 办理、催办工作

(一)根据市委目督办、常委会领导、主任会议的督办要求,负责做好督 办工作的筹备、通知、联系、落实和相关服务工作。

(二)督办好常委会领导、专委会领导交办的涉及市属社会建设部门应该办理的事项。

(三)做好专委会工作范围内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相关调研、会议、 面商等服务工作,并负责草拟议案审议意见报告和建议办理情况答复。

四、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负责做好以专委会为主制定的规划性文件上报审查材料制作、对接工作。

(二)承接涉及专委会工作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相关部门。

五、 处理来信来访

耐心接待人民群众涉法涉诉重要控告、申诉来信来访,按照有关程序, 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对特别重要的信访件,提出初步拟办意见报专委会 领导,并进行催办、督办。

六、 联系接待

(一)负责与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社 会建设工作机构及外地人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上级人大工作指导 要求、下级人大工作意见建议和外地人大工作经验,为本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提供借鉴。

(二)负责与对口联系部门(组织)办公室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系,及时掌 握工作动态,沟通信息。

(三)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办公室之间的联系,共同做 好常委会各项工作。

七、 文档管理

(一)负责各类文电和材料的收发、传阅、催办、立卷、归档等文书工作。

(二)负责专委会各类工作信息、大事记的收集、报送等工作。

八、 内务管理

(一)负责专委会印鉴的使用和保管,负责各类公文、工作档案、影像资 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二)负责专委会的财物管理,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等后勤 服务和日常管理。

(三)做好专委会计算机管理、办公自动化、报刊杂志征订和分发工作。

九、 目标管理

做好日常台账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十、 组织活动

积极配合并落实专委会人员参加市级相关部门及人大常委会机关、机关党委、工青妇等组织开展的活动。

十一、 自身建设

(一)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二)不断健全完善并认真贯彻执行专委会各项规章制度。

(三)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撰写文稿、参加课题研究,宣传人大工作。

十二、 工作纪律

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爱岗敬业,勤奋务实;不迟到不旷工;团结同志;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安全管理,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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