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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玛·兴高:树牢法治思维 为建设高水平法治昆明作出应有贡献
发布时间:2020-06-23 13:56

6月23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四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牢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养成依法依规办事的习惯,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行使,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公正和权威。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并指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印发实施,是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了“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要深刻认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确保党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拉玛·兴高强调,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注重培养法治思维,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时刻提高警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市人大常委会要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好对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监督,推动“三个规定”常态、长效化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法治思维、清廉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昆明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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