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富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检查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拖旦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赤鹫镇集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和龙潭口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永定街道办事处石坝和烂泥田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及螳螂川富民大桥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水质监测情况。随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取得的成绩给以充分肯定,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检查组提出五点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理念,认真履行水污染防治的法定职责,严厉打击各种水环境违法行为,为加快推进“山水园林卫星城,昆明最美后花园”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加强宣传,实现共管共治。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水环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参与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制度,落实防治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策、执行、协调机制,完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落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到镇(街道)和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要突出重点,推进全面整治。要加强企业污水排放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法排污行为。要以乡村振兴为抓手,补齐短板弱项,解决好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的问题。要积极探索集镇污水处理站运营和管理方法,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尽快投运。五是完善措施,提升执法水平。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提高环保准入门槛。要强化执法体系建设,积极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