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 (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10-02 16:45

昆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是本委员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在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一、 为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做好服务工作;

二、 承办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会办公会交办的工作;

三、 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组织的立法调研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四、具体组织法制委召开的立法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修改会等会议,并做好会议意见的记录和收集工作;

五、 收集相关立法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法制委依法履行职责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

六、 负责组织起草法制委的文稿、有关会议材料的准备;

七、 负责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法律顾问、地方立法专家库等的组织协调联系服务工作;

八、 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联系;

九、 承办法制委负责的组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

十、 负责法制委的文件档案和物资管理等内务工作; 十一、办理委员会的其他事项。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871-65317820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9号 网站地图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市人大备案号:滇ICP备11006549号-1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9号楼 电话:0871-63131412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