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1-02-04 15:24

官渡区代表团 李勤

目前,我国已步入老龄社会,截止2019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2.54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8.1%,预计到“十四五”期间,我国老年人将突破3亿,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老有所养日益成为关乎每个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会通过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个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向协调、医养康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

昆明市也已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等特点。截至2019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111.4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9.23%,在云南省16个州市中排第一位。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和失能化“四化叠加”现象突出,老年人患病比例高、带病生存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老年人及其子女的生活质量。近年来,我市通过出台政策、创新模式、资金投入、重大项目建设等有效措施,在加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相对于我市快速发展的老龄化势头、日益旺盛的养老需求,昆明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还存在着服务供给不足、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医护人员缺乏且专业素养不高、老龄产品供给不足等短板和问题,加快建立健全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任重而道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构建医养康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助推我市“中国健康之城”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医养结合养老方式的顶层设计。将医养结合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纳入我市“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和大健康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养老机构为依托,建立健全保健-预防-治疗-健康-护理-安宁疗护为一体的综合联系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促进健康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是不断完善医养结合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完善支撑医养一体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建立促进医养结合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康复治疗中心、护理中心及安宁疗护中心的标准规范建设,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医疗服务卫生质量管理,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医养结合领域,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三是发挥政府对医养结合产业的主导作用。积极为整个医养产业提供发展的方向,统筹各方资源,加强专业化的医养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创新,给予特别的资金投入和补贴,落实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拓宽金融、保险和其他资源投入的渠道,解决“融资难”、“用地难”、“用人难”、“运营难”等突出问题。

四是加强社区和农村医养结合工作。引导整合现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一体化的健康服务,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在社区方面,积极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内部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为社区失能老人提供集中或居家的健康养老服务。在农村方面,加大统筹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村卫生室和农村幸福院的资源,统筹规划,融合医养结合服务。

五是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深化医养签约服务,确保签约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急救、诊疗等服务。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本身质量管理。研究制定医养结合的管理指南和服务指南,对医养结合服务进行监管。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持,通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形成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健康养老服务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