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盘龙区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法检两院报告。
谢家放代表说,常委会工作报告言简意赅,条理清楚,高度概括了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受疫情影响,但常委会去年各项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稳步推进,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建议:一是代表们特别关心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报告中“南屏步行街改造提升等5件重点建议有序推进”的表述过于简单,篇幅太少,希望加重笔墨,让代表们知道到底办理到什么程度;二是常委会进一步深入联系代表,常委会委员要更好联系代表,委员、代表要深入联系好群众。法院工作报告附表中,民事、执行案件的指标居高不下,建议法院加强研究,下大力气解决。
聂继媛代表建议,常委会进一步加大人大监督工作力度,针对一些部门对代表在视察、检查、调研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敷衍应付的现象,进行严肃批评并责成整改。对法检两院建议: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及时查找在执行财物管理、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漏洞,进行有效防范,加强廉政建设;二是强化对热点事件的主动应对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性;三是推动《民法典》的宣传,通过具体案例“以案释法”,让群众了解法律规定变化及如何维权。
李庆平代表建议,法院一是要更加重视诉前调解工作,节约司法资源;二是要更加重视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检察院一是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新职能,为推动昆明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发挥作用;二是要更加重视诉讼监督和监管场所的刑事执行监督,推动重塑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司法生态。
李春光代表说,从一些舆论热点案件的社会效果上来看,法检两院的工作可圈可点。法检两院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认真,办理态度积极,办理效果非常好。建议:一是全市各级法院进一步统一对立案材料和程序的要求,各城区法院增加立案窗口的人员配置,必要时可以购买社会服务辅助立案工作提效,改善立案排长队的问题;二是各级法院增加电子缴费方式,并加大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力度,保障及时退费;三是法检两院协调羁押监管部门,推动对重大案件的现场开庭;四是在后续庭审工作中强调高效同时,进一步落实庭审实质化,更好做到严格、公正司法;五是切实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六是检察机关积极贯彻最高检新提出的“少捕慎押”理念,降低司法成本;七是检察院报告中“向民营企业释放更多善意”的表述不严谨,建议修改为“向民营企业释放最大善意”,与最高检提法一致。常委会对承办部门办结代表建议时间“一刀切”的要求不太合理,导致代表面临密集面商的较大压力,建议对议案、建议的办理时间能合理规划,促使年度内均衡办理。
冷 静代表建议,人大在滇池治理立法方面查找并补上缺口。2013年出台的滇池保护条例虽然明确提出了禁止在滇池周边一、二级保护区开发房地产,但是这个条例允许生态旅游、文旅项目在滇池周边开发,给房地产商开了一个可利用的口子,希望人大常委会能收紧甚至关闭滇池周边开发的口子,保护好滇池治理成效。对法检两院工作建议:一是继续深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尤其是在地方法院推行;二是理顺相互监督机制;三是重拳打击网络贷、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
廖东明代表建议,法检两院一是针对极端事件、危及人身安全的案件,对法官、检察官及相关司法人员包括律师提供相对全面合理的人身安全保障和经济补偿保障;二是加大对边缘群体的关心关爱力度,建议在刑事犯罪、治安违法、戒毒人员改造成功释放后,设定一个观察期,通过后消除其犯罪记录,以得到社会的认可接纳,能够更好地回归社会。
陈湘榆代表建议,一是人大立法工作要不断向民生细微处延伸,如出台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解决目前小区公共区域权属不清、服务标准不统一、业委会成立比例低等问题,推行物业管理、收费、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二是针对政府提出的改变环湖造城的理念,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人大监督。
聂继媛、李庆平、李春光、谢家放、陈湘榆、杨云萍代表建议,一是更加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正确评估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建立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反馈制度,组织对代表进行回访,准确掌握代表对建议办理成效的真实意见,并针对一些办理部门存在对代表建议敷衍了事、请求代表给予“满意”的现象,认真分析成因,督促办理部门端正态度、正视问题,推动代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切实得到解决,提升代表建议A类件比例;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检两院队伍建设,重视法官检察官工作压力大、法检系统人才流失现象突出的问题,采取增加人员编制、全省范围内员额比例微调整、加强经费保障等措施,建立司法队伍的关爱激励机制,切实保障法官检察官的工作质量和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