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3日至2月4日,嵩明县代表团对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检两院报告进行了审议。代表们一致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总结到位,体现了人大的担当作为。两院报告客观实在、内容全面、切合实际。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成效显著,监督工作持续精准发力,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激发活力,自身建设要求严格,为高质量推进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贡献了人大力量。两院立足职能、担当作为,始终把司法保障、维护正义、促进公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了保驾护航、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陈 伟代表说,人大报告客观务实,体现了依法履职尽责。在立法上突出高质量,修订地方性法规4件,开展立法调研24件,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在监督上突出实效强,开展评议和询问,切中问题要害,体现了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在代表服务工作上有特色、有创新,代表工作站等活动阵地建设有声有色。建议市人大: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小缺口、大成效”的立法思路,对一些滞后的条例法规进行及时修订,如《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二是要加强代表的履职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可以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培训。三是要强化预算监督,特别是对预算支出的监督力度。建议法院:一是要完善司法辅助人员的保障机制。二是要加强对破产案件审理的效能。三是要推进彻底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建议检察院:加大对高中和大学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检察力度。
代永林代表说,常委会报告中所提成绩是实实在在干出来的,监督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出强有力的监督实效。建议:一是加强监督工作,创新监督形式,跟踪督办上要加强,形成“监督上的再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二是以代表培训等工作为抓手,加强代表的服务工作。三是关于成立“昆明市立法研究中心”,建议应依托代表中的专家来开展,不再新增行政管理人员。
李进波代表说,人大常委会报告体现了三个突出,突出政治引领,突出围绕中心,突出本职工作。建议人大的监督工作尽量从补短板、强弱项方面来开展。
姚富正代表建议,一是建议市人大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市域范围内的代表活动,促进各县区之间的协作、沟通、交流。二是市人大要加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行情况的监督。三是在推进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上,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四是市人大要加强对各县市区人大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
陈 浩代表说,报告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在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复工复产、主城区老旧厂房改造等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体现了人大力量。
杨凤华代表说,市人大的报告体现了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出彩。建议:一是在议案建议的交办时,要根据实际内容来交办,而不是简单的以标题或个别词汇就粗略交办,避免出现“自问自答”的情况。二是要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三是要根据法院案件的实际数量来配置基层法律工作人员。
李俊民代表说,人大报告求真务实,体现了依法履职尽责,向代表交出了很好的成绩单。建议:一是在立法工作中,将一些与《民法典》有冲突的部分法规进行及时修改。二是要加强民生关注问题方面的立法,如康养、物业管理方面。三是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深入基层群众和一线,了解群众需求。
郎 佳代表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解决一些瓶颈问题。二是要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杨晓影代表建议,一是要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指导。二是要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法院方面:一是工作要紧扣构建治理体系现代化;二是要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检察院方面:一是要将检察工作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二是加强检察院队伍建设。
苏志斌、李培丽、陈丽蓉、刘 惠、张其高等代表对加强市区融合的监督、加大各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指导、加强监督的刚性、提升监督实效、健全完善监督的长效和跟踪机制、加强代表培训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