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惠芝率队前往石林县和宜良县,对市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石林县鹿阜街道赵公庄村、石林县民族幼儿园、宜良县人民法院、宜良县匡远街道金星社区,实地检查《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了解改进执法工作的措施。座谈会上,石林县和宜良县汇报《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组成员进行意见建议交流。
毕惠芝指出,石林和宜良贯彻执行《条例》工作扎实,成效明显,起到了引领作用和示范作用。石林和宜良要积极总结经验,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纵深发展;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要继续抓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把民族优秀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