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和再利用的建议
信息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2-01-25 20:59

随着国家脱贫攻坚战取得伟大胜利,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也在逐渐转变,农村垃圾如何妥善处理已成为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我们未来做好乡村振兴,建设宜居新农村的重要环节之一。

近年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在取得脱贫攻坚伟大胜利的物质基础上,坚持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目标,在各个街道和乡镇建设了垃圾分类站点,目的是更好地节约资源和做好卫生乡镇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和客观条件的制约,经常看见垃圾露天填放、部分乡镇甚至在支线公路两边堆满垃圾,严重影响了乡容村貌,对水、土资源造成严重的破坏,甚至存在传播疾病的危险。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和废旧资源再利用率较低,这样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将会对禄劝县保障昆明水源区发展管理及乡村资源的综合利用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对此, 结合禄劝县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发展战略目标,提出以下建议:

一、 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体系。按照国家“节能减排,资源再利用”的长远发展目标,建立县区综合服务站点,对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进行综合审批管理,完善县、乡、村三级建设站点。在县一级建设可回收资源加工服务业;在各乡镇集中点建设垃圾处理综合服务发电企业,在村级建设分类回收站。以企业需求提升农村垃圾资源的回收再利用率,这也能创造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让农村垃圾变废为宝,居民能自觉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环保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促进解决垃圾分类实施工作中群众思想意识淡薄、落实难、效果差等一系列的问题。

二、 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的支持。国家生态环境部在2000年出台了有关垃圾焚烧发电的污染控制标准和规范;中央在2001年11月出台了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针对国家发布相关政策,我市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和支持,进行合理的调控,鼓励和发展县、镇垃圾分类综合治理建设企业的落户和发展,支持创业者投资垃圾分类再利用及发电产业项目。

三、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在企业建设初期给予运营、房租、财政贴息等方面的补贴,在技术人才落户、员工稳岗就业补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综合性企业的发展,建议市级财政给予大力支持。此外,鼓励社会、企业、个人支持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再利用的综合性企业开发,建设扶贫工厂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减少企业人工成本。

禄劝县代表团 杨彭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