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跟市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性开展立法、监督、决议决定、代表等工作,努力打造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昆明样板。
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担当履职,做“两个确立”的忠诚践行者
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履职首责,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并采取集体研学、专题讲座、宣传宣讲等方式,促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齐学并进,以理论清醒坚定思想自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以鲜明立场强化政治自觉,主动服务和融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助力疫情防控、争当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在大战大考中彰显担当作为。
坚持改革破题、创新引领、激发活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迈上新台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完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在制度机制上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完善人大常委会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融入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举行,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工作报告、计划、预算的提出和审查,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罢免和辞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发言和表决,会议事项公布等各方面、各环节,以法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落地。在全面履职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开门立法”,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审议等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发挥昆明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专业力量辅助”、立法咨询专家库“智囊团”作用,把地方立法的过程变成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坚持“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推动民生实事项目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在载体建设中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民情民意收集分析工作机制,网上网下梳理汇总群众诉求,把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人大立法、监督、决定工作的重要参考。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和代表联系点建设,建立健全代表联络制度,按照混合编组、多级联动的方式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提高人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在代表履职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力军作用,主动贴近基层、了解社情民意,通过法定渠道和正当途径,及时反映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推动办好民生实事,帮助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百名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督主题活动”,135名来自龙头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人大代表担任营商环境监督员,围绕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对昆明市行政审批、政策落地等情况进行全过程、全领域监督。在换届选举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稳步发展“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圆满完成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任务,使人大换届选举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构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法规制度体系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区域协同立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立法促进经济发展,出台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打包修改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节约能源等条例,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城乡规划条例,发挥法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以立法推进民生事业,制定献血条例、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修订养老服务促进、老年人权益、爱国卫生工作、企业工资支付、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以立法强化生态保护,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城镇绿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等条例,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为美丽昆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立法创新市域治理。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物业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客运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条例,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水平。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落地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人大监督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事项,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有效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大健康产业、农业产业发展和深化旅游市场改革等开展专项监督,对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开展视察检查,促进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牢牢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对地方财政预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以及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国有资产情况持续开展综合监督和专项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精心守护中国春城绿水青山,持续对滇池和阳宗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开展联动监督,聚焦农业面源、城市扬尘等污染防治开展跟踪监督,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力开展质询,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见约谈,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督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效能,擦亮春城绿色底色。接续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尽锐出战脱贫攻坚,履行牵头帮扶寻甸县责任,推动寻甸县高质量脱贫摘帽。聚焦住房饮水安全、教育医疗保障、劳动力转移等问题实施监督,连续4年开展专题询问,接续推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努力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好的日子。持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对“惠民实事”落实情况持续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对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开展监督,对食品安全法、就业促进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对老年人权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开展视察检查,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市域治理维护公平正义。对老旧小区改造、智慧交通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扫黑除恶、落实司法责任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住宅小区物业和房屋中介管理等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对市容环境卫生、文明行为促进、民族乡工作等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市委决策部署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把决定重大事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紧扣地方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坚持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有机统一,作出促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疫情防控等决议决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开展“八五”普法等决议决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坚持党管干部、人大任免相统一,对市委人事安排建议和“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任免议案,严格依法办理。依法有序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严把代表“入口关”,加强全过程监督,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
坚持人民至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优势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完善制度机制、搭建活动平台、创新活动主题、强化服务保障,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使代表知情知政更加全面,履职尽责更加主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着力拓展联系群众的深度广度。出台实施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定期联系制度,落实五级人大代表联动进站机制,代表活动阵地服务代表听民声、解民忧成效明显。着力提升代表履职服务能力水平,创新代表培训机制,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常态化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督促代表履职尽责。着力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围绕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等系列活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利用网上代表建议办理系统加强动态监督,对承办单位办理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落实率。
新征程的赶考之路,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把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引向深入,筑牢思想政治基础,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新使命新任务,不断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模式,谱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昆明实践的全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