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22 17:09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日程安排,现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400件,其中,会议期间376件,闭会期间24件。按照建议内容分类:经济建设方面42件,占比10.5%;城建交通方面124件,占比31%;社会事业方面33件,占比8.25%;教科文卫方面87件,占比21.75%;农林水、生态环保方面84件,占比21%;监察司法方面11件,占比2.75%;党群综合方面19件,占比4.75%,充分体现了代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00件建议分别由57个部门、组织和单位研究办理。

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经市人大相关委员会逐件初审,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复审后,办理结果分为以下三类: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者部分解决的(A类)有316件,占建议总数的79%;建议所提问题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45件,占建议总数的11.25%;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C类)有39件,占建议总数的9.75%。

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5件重点建议,即:《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的建议》《关于加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扶持的建议》《关于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方面的建议》《关于认真贯彻“三名工程”,进一步建设昆明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议》,全部交市政府研究办理。市政府及市政务服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体育局等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坚持落实“四个一”工作制度,组织部署有力、办理程序规范、调研论证深入,扎实有效地完成了办理工作,5件重点建议办结均为A类。

二、 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提前介入、精准交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处理工作,依法支持和保障代表行使好职权。一是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开展培训,提高履职技能和水平,为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打好基础。二是把好审查关,对不适合作为代表建议提出和格式不规范的,及时与代表沟通进行修改。三是坚持“三步走”方式,确保建议交办准确。会议期间组织各承办单位熟悉业务的同志参与代表建议分类审查工作,开展代表建议预交办;会议结束后,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及时发文明确办理要求,进行正式交办;针对部分内容复杂、涉及多部门承办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召开专题协调会,集中逐件分析研究再次交办,确保了建议交办准确。

(二)压实责任、提高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一是市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建议处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人事代表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定期听取处理情况汇报,确保处理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二是市政府秘书长负总责,副秘书长直接领导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和指导、督促各部门办理工作;明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领办重点建议,市政务服务局等5家主办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落实,确保领导重视、统筹有力。三是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确保分级负责、协调推进。四是严格按照定分管领导、定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目标责任、定办结时限的“五定”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三)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推进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建议处理工作水平。一是强化执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力度,从建议的提交、审核、承办、督办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程序,增强工作实效。二是聚焦面商关键环节,优化面商邀请功能,承办单位运用市人大建议办理系统给建议人发送短信,确定面商时间和方式,为面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三是继续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代表履职服务管理综合监督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和服务代表建议规范化处理,依托“昆明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系统”,实现了代表建议交办承办督办全过程信息化,提高了办理实效。

(四)强化督查、增强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按照“既要重结果、又要重过程”要求,采取多层面联动监督推进建议办理工作。一是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牵头总协调,市人大各专(工)委对监督联系的承办单位开展对口督办,形成齐抓共管的建议督办机制。二是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印发督办通知,督促各承办单位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规范办理工作程序、严格办理工作纪律,并将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年度办理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建立了常态化激励机制。三是承办单位健全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完善内部考核监督,年末组织代表建议回访活动,邀请代表对各自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常委会11月份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对重点建议承办单位和部分承办建议较多的单位开展建议办理工作测评;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常委会会议审议人大和“一府两院”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并在人代会上向全体代表书面通报办理情况。五是各单位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昆明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依法公开建议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总体上,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办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但离代表和群众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一是部分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履行办理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办理工作拖进度,落实措施不具体,解决问题不够有力,致使部分建议推进成效不明显。二是少数单位对代表建议面商环节不够重视,没有主动充分与代表进行有效沟通,不能正确理解代表所提建议意图,导致办理不聚焦问题,答复没有针对性。三是对于部分难点和涉及多部门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够充分,缺乏有效机制和措施指导和协调多家承办单位厘清责任、协调推进。四是个别单位不按规定时限签收和办结建议,不按要求规范提交办结材料,严重影响办理时效和质量。

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议处理工作的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深刻认识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尊重代表权利和人民权利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民主得以实现的有效抓手。加强对《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认真研究处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承办单位落实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分管领导、定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目标责任、定办结时限的“五定”要求,通过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二)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继续加大代表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活动阵地定期学习、履职视频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议写作模式及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代表提出建议的“精品意识”,全面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巩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成效,积极组织代表进站定期接待选民,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支持和保障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建议提出。强化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探索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前沟通协商,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使代表所提建议更具有全局性和科学性。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推动提升建议办理实效。认真执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严格遵守建议处理的法定时限和程序要求,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双提高上。健全工作机制,通过精细化分类,重点建议重点办理、时效性建议及时办理、重复性建议“了断式”办理、综合性建议联合办理。聚焦面商关键环节,主动充分沟通协商,积极采纳代表意见,抓住突出问题,努力找到工作结合点,解决问题不推诿、不拖延。积极创新办理工作举措,推广运用现场办理、专题调研、联合视察等多种方式,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规范建议答复内容和格式,如实陈述办理情况和问题,不用工作汇报代替答复意见,不用过去的工作成效代替办理具体措施,让代表感受到承办单位解决问题的决心。在阶段性办理工作结束后,坚持开展回访,推动办理成效得到巩固。

(四)强化监督,进一步督促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特点,主动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建议办理的进度,积极参与面商和调研,重点建议重点督办、重复性建议跟踪督办,指导和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对事关全市大局、涉及面广的建议,要牵头组织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督促推动办理的每个环节都落到实处、具体问题得到解决。继续坚持和完善办理工作激励机制,加大考核力度,结合年度检查结果和平时督办情况,对办理代表建议及时、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办理不力或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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