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22 17:11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建议3份,其中市人民检察院主办2件、协办1件;各代表团分组审议检察工作报告,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10条、对“法检”两院提出共性意见16条。目前,市人民检察院主办、协办的代表建议均已办结,“一对一”答复代表满意率100%。26条意见按照“个性问题、立说立行;共性问题、建章立制;长远问题、循序探索”思路,分类分层、渐次推进。同时,注意把代表建议、意见与年度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审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列席代表座谈会意见的分项落实前后衔接、融汇贯通,把具体意见建议“点”上的要求融入全市检察机关“面”上工作,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持续推进,全市检察工作也在落实、稳进、提升中取得一定进步。主要做法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推行代表建议“七步落实工作法”,即“领导牵头、立项督办、专人面商、阶段汇总、定期回访、共性拓展、系统提升”。院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代表建议、意见,每件代表建议都由院领导领衔办理、全程推动、协调落实;办公室“统一受理、立项督办、阶段汇总”;按照“归类承办”原则,确定相应部门负责人为落实建议意见的直接责任人和面商、回访专人;突出“办前沟通、办中征询、办后反馈、回访跟进”四阶段关键,把代表“跳出检察看检察”的视野优势、专业智慧、民生共识与部门立足实践看差距、着眼未来谋发展的法治方式、服务理念相贯通,以代表满意度为切口,共性拓展、延伸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运行一段时间后及时回访、多角度多渠道检验质效;条件成熟的,总结提炼、建章立制、系统提升,形成以点带面、积少成多、循序发展格局。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严格质效标准。检察工作一切创新发展都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代表建议意见作为践行初心、守护民心的重要方面,推行“三心”标准,即“情同此心”,结合电话、面商、适时开展针对性调研等方式,把代表建议“点”上的反映与共性工作有机结合,以“国法、天理、人情”兼容并蓄的立体坐标中定位方向,真切理解每一项代表建议、意见蕴含的群众期待,常寻能为之法、常思可为之事、常怀为民之情。“将心比心”,即比较、反复、换位思考,在代表建议意见反映的社会群体、民生需求中看差距、补短板,在群众的“直观感受”中全面审视自身不足,以存在问题为时代命题,广泛学习借鉴各地做法、其他行业部门成熟经验,审慎把握当前与长远、战略与策略,努力形成“积跬步以致千里”“落一子而满盘活”的实招、硬招。“为民守心”,即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诠释人民检察为民宗旨的高度,着眼“本”的要求,严格“质”的标准,把办理建议意见的过程,丰富为改进工作、凝聚共识、增进团结的过程,对于具备条件的,立说立行、善做善成;对于法律依据尚不充分、短期难以完成的,认真负责讲清原因,争取理解和认同,“为民”尽责、勇于创新,“守心”守正、担当使命。

三是突出系统观念,提高工作水平。坚持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局中定位工作,全面把握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在聚力攻坚中突破、在持续深化中巩固。对于具体代表建议、意见,与市级相关单位通力配合,以主办的担当、协同的自觉,认真负责开展面商、走访、落实、征询、反馈等各项工作。及时把代表建议意见纳入检察工作重点项目任务、长期工作范围,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走访接待,持续推送“阳光监督”代表委员联络平台信息,把“一事”的反馈与常态化联系、动态报告工作有机结合,紧密结合代表关注领域,有针对性邀请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各类检务公开活动,让代表深入检察机关、走进检察工作,在真切感受中直观了解工作进展。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把全方位、深层次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全市检察机关首次建立了489名“听证员库”、155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库、120名企业合规第三方专业人员库,指导官渡区院进驻关上片区法律服务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成为驻站服务机构,社会群众知情、参与、表达、监督渠道更加畅通、丰富,检察工作也在公开透明的良性互动中汇聚了更多智慧和活力。“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以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为牵引,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 办理成效

(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方面

认真落实《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议》,综合落实代表对涉企案件、特别是涉民营企业案件惩治犯罪、权益保障、矛盾纠纷化解等领域的意见,广泛组织“检察官进企业”上门问需、开设“昆检会客厅”开门纳谏,起草制定《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建立精准打击犯罪保护权利、权益救济“绿色通道”、院领导接待涉企申诉信访、允许社区矫正对象临时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79条措施,严格把握追诉犯罪、监督监管底线,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权益、助力续航发展,向社会发布的“六项承诺”被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发,获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结合代表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的意见,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为创新突破,与市工商联携手推动、联合市级12家单位会签建制,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员选任管理规范,首批入库120名专业人士,经层报审批,全市对13件案件启动合规审查,探索对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涉及或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在检察办案过程中,用一段时间促进公司企业建立健全制度,守法合规经营,经第三方机制监督评估,再行作出处理决定,为涉案市场主体存续发展留下生机,既防止“一放了之”轻纵违法,也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在疫情多点散发、经济承压背景下,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

(二)不断改进为民举措方面

结合2份代表建议独办、主办件,在151060号建议律师复制案件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方面,作为承办单位,积极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推广互联网阅卷、远程异地查询服务,组织开展“畅通律师依法反映问题渠道,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活动,办理保障律师执业权案件4件,代理河南开封某地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跨越两千公里在寻甸县院完成远程异地阅卷并刻录电子卷宗,送来“异地阅卷为人民、疫情无情人有情”锦旗。针对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规范,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允许查看的规定,在检察服务大厅专设的律师查询、阅卷室提供专门服务,努力在法律制度框架内营造深化检务公开、检律良性互动氛围。对151090号建议优化辩护律师查询刑事案件方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同下,采取检法联合面商、联合办理、联合答复,努力形成各具特点、互促共进的整体格局。检察环节结合代表建议,进一步优化了自主研发的“案件程序性信息智能化主动告知系统”,以律师“用户体验”优化远程注册、案件绑定和各流程结点主动推送信息内容,力求高效、便捷、畅通,同时结合12309检察服务平台,依托窗口指引、律师协会、律所等渠道,加大推广宣传和改进升级力度,防止便民举措因不知而不用、因不好用而不愿用。目前,相关工作已进入常态化运行模式,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作品三等奖。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

结合协办的代表151086号建议和其他代表“参与乡村基层治理,高度关注留守儿童、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校园暴力的司法干预”等建议。积极融入平安校园建设,深入推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77人,“一案五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组织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未来”“检爱同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等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食药品安全、电子烟、“微醺奶茶”、文身、规范娱乐场所等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1份,不让青春“留痕”、成长走偏。发挥昆明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与23家成员单位携手,积极推动“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服务行动”。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民政部门、与贵州安顺检察院跨省协作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写入《2021年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在办理1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中,对现场围观、有其他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35位“熊孩子”的父母开展“家长课堂”,“问诊”家庭教育、“开方”临界矫治,全市检察机关1件案例入选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与团市委联合开展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和留守儿童保护等工作,指导基层院深入乡镇、走访入户,以公益“督促之诉”“协同之诉”,推动开展区域农村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专项保护,“漏管”困难儿童被及时纳入低保,并推动形成乡镇动态监测机制,让国家兜底保护更加及时,让检察法律监督更具治理穿透力。组织“情暖童心——送法进乡村”活动,法治教育资源向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农村偏远山区、城乡结合部倾斜,市人民检察院在易地扶贫搬迁校点东川区拖布卡镇大田坝小学讲授“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一等奖。持续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耕地保护等重点,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等各类专项监督行动,对废弃农药包装袋回收处置、“垃圾”治理等适时提出建议,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检察力量。2件土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

(四)优化检察业务布局方面

结合代表“全面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落实公益诉讼”等建议,拓格局与打基础并重,持续优化业务结构。1—10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5631件8473人、同比下降24.3%;受理审查起诉12536件16056人、同比下降6.3%,诉讼监督稳中有进,更需主动作为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同比上升52.91%、45.62%、42.63%。公益诉讼立案1074件、实现2015年试点以来首次突破“千件”规模;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881件,实现市级机构单设以来,首次市县两级职能领域“全覆盖”。刑事、民事2篇法律文书入选全国优秀法律文书,3个案例分别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五周年“好案例”、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第四批典型案例,多个案例和法律文书获全省表彰。

(五)服务保障民生福祉方面

结合代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大司法救助”等意见,开展“检察民生实事”,以“群众在盼、检察要跑”纾解急难愁盼,全市检察机关推行司法救助“逢案必审”,共受理司法救助324件、同比上升337.84%,为360人发放救助金407万元,其中主动救助261件、占比近80%。持续深化“网、电、信、访”一体化检察服务,深入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涉检申诉控告,首次信访一律按管辖由所在院领导包案,在办理申诉中反向审视、发现症结,指导解决共性问题,倒逼、提升源头办理质量,全市检察机关信访总量同比下降67.52%、其中首次申诉同比下降69.28%,努力在为民实效中,让12309检察服务成为群众“遇事找法”的重要选择。

(六)检察队伍自身建设方面

结合代表关于“互联网+”、信息化建设、基层基础、队伍关心关爱、科学管理等方面意见,成立检察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以“法律监督大数据模型”和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为两翼,逐步探索从“数量驱动、个案为主、案卷审查”的个案办理监督到“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的治理模式转变。目前确定第一批重点模型8个,全市4项平台创新和自行研发的2项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作品评选中获奖。持续优化业务管理,全市检察环节案件延期、退回补充侦查持续保持低位、最大限度防止和避免程序空转,以全省最大规模的办案体量、刑事检察“案—件比”1:1.056,保持全省最优。驰而不息加强基层基础,禄劝县院成功“脱薄”,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为载体,严管与厚爱同向,机关风貌、业务质效持续向好,涌现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之星”等一批先进典型,全市检察机关195名个人、25个集体获市级以上表彰。

三、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有力监督下,在市人大代表的热忱关心、殷切帮助下,在市级有关单位的通力配合下,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是相较代表和群众的期待而言,仍存在检察供给较群众需求有落差、创新探索较前沿发展有时差、检察推力传导“散热”与公众感受有温差,部分工作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现象依然存在,具体举措的精准度、穿透力还需持续研究丰富、实践检验等问题。在代表的日常联系上,还一定程度存在“登门问策”不够、“面对面”沟通不足、“请进来”机会不多等现象。针对这些不足,市人民检察院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努力在针对性与常态化、阶段性与长效化的有机衔接中,努力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细化统筹管理,规范办理流程。坚持将代表建议、与日常意见建议、各类转交事项作为“上门的检务公开工作”、“上门的联络工作”,抓好抓实。在“七步落实工作法”“三心”标准等实践经验基础上,适时修订出台专门工作办法,系统规范、整理工作流程、及时吸收有益经验和外地成熟做法,从意见建议确认、交办、综合分析与集体研究、分类办理与督办、反馈答复的每个环节和细节,全流程优化、全领域提升,进一步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提升工作层次,强化办理责任。坚持办理结果分类处置、“一对一”反馈的既有做法,对于暂时无法落地、需要下步综合解决,或者短期内缺乏法律依据或政策支持、难以落实的,努力向代表解释说明、开诚布公,对于一定时间努力实现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接续通报。探索建立阶段分析、评估总结机制,按照届次对代表建议意见进行“建档式管理”,“一事一档”与“一人一档”横纵衔接,对于涉及多项检察职能或检察工作全局的建议、意见,区分阶段举措与长远谋划,持续回访、报告落实情况,并结合具体工作,邀请代表参与更具针对性、更深融入具体工作的检务公开活动,在代表建议办理的工作深度和时间跨度上用力,笃行实干、力求实效。

三是拓展视野格局,推动整体发展。充分依托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广聚民意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融入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把办理建议与改进工作、回应期盼与汇聚民智有机结合,结合检察工作中的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专业领域堵点、难点问题,更加主动邀请相应专业领域代表参与案件听证、专家咨询等工作,共性问题适时开展座谈调研,开门纳谏、开门办件。同时通过昆明检察“两微一端”、“阳光监督”平台、书面情况通报、邀请参与各类检务公开活动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为各领域各层次代表了解检察职能、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更大平台、更优服务和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办好代表建议意见是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下步工作中,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下,持续真学实悟力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代表关切为检察工作的努力方向,锚定目标担当奋进、求真务实鼎力争先,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昆明实践中,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和水平,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受益,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昆明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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