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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风采 | 石林县人大常委会:“2+3+3”工作机制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发布时间:2023-04-04 18:4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今年以来,石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行“2+3+3”工作机制,做深、做实、做细“规范提升、履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三篇文章,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1

完善两方面管理规则,做深“规范提升”文章。

修订完善了《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制度》等13项管理制度,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作风建设积分制管理办法》,对机关日常工作规范和人、财、物管理纪律作了进一步明确,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行事、靠制度树人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学习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办法、财务管理规定、《石林人大》期刊编辑管理办法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作风建设积分制管理办法》的修订,使得各项工作更加精细化、标准化、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


2

突出三个计划,做实“履职尽责”文章。

制定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2023年度工作要点》《2023年度人大代表述职评议计划》,将党建工作、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有机结合。牢固树立人大常委会机关“窗口”意识,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代表主体作用,切实担负起人大作为“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职责,有序推进人大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3

落实三个责任,做细“全面从严治党”文章。

优化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室工作分工及各专(工)委室联系单位,明确人员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三个责任“一体化”落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委室负责人、分管委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认真开展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做到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


下步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将继续发挥刚性制度的约束力、柔性文化的牵引力,在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体现一线状态、干出一线作为,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践行者、弘扬法治精神的推动者、善做人大工作的落实者。


供稿:石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秦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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