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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风采|禄劝县人大常委会“三个高质量”织密生态文明建设法规制度“保护网”
发布时间:2023-06-21 20:13

禄劝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一核两翼三带多点”战略布局,聚焦我县“生态涵养示范区、特色农旅创新区”战略定位,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以“三个高质量”织密生态文明建设法规制度“保护网”,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 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用法治力量守护好绿水青山。

禄劝县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突出法治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功能作用,在制定立法计划、年度监督议题时,重点向老百姓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上倾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对生态环保领域条例制定提出意见建议,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同时激发人民群众守护绿水青山的能动性,促进地方立法价值和生态颜值双提升;同时,坚持“立、改、废、释”并重,把修订、废止和解释条例与制定条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涉及生态环保等方面条款进行清理,及时修订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条例,进一步织密生态文明建设法规制度“保护网”,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 高质量做好监督工作,助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始终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把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绿色发展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紧盯环保意识提升,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对“十年禁渔”工作推进情况组织专题调研,促进生态环保政策落地生根、环保意识深入人心;紧盯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深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现场、农村“两污”治理工作进行专项调查,全力以赴抓紧抓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紧盯云龙水库水源保护治理、国控盐塘断面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对保护治理、水质达标、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持证视察,助推“生态涵养区”、省级文明县城建设深入推进,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点。

三、 高质量做好代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动实践。

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优势,密切与代表联系,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生态环保领域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引导代表认真听取百姓呼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依法提出议案建议,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态环保问题。同时,立足我县“生态涵养示范区”战略定位,打造生态环保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推动生态文明生动实践,把工作站打造成为为民办事的“服务台”、民情民意的“汇集站”、民主监督的“风向标”、生态环保的“守门员”、传播环保的“大讲堂”。


供稿:禄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杨鸿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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