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大常委会从关系基层百姓的生活小事入手选题,确定了《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2023年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扎实开展了执法检查,促进了社会矛盾纠纷大化解。
小切口选准题
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区和选民的过程中了解到,全县各领域产生的社会纠纷形式多样、诉求各异,特别是农村婚恋、家庭、邻里纠纷等,一定程度影响农村和谐稳定。富民县人大常委会以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为切口,把化解农村百姓身边的小矛盾作为重要内容,对《条例》在全县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着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有效推进,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深学习明任务
按照工作方案,执法检查前召集检查组全体成员学习《条例》及《富民县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邀请专业法律人员结合全县矛盾纠纷的现状以及化解工作对《条例》和《措施》进行全面解读、解析。同时,对开展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进行讨论,把涉及的每一个检查对象进行分类,结合检查组成员工作岗位性质、个人的特点特长进行了分工,明确每名检查组成员的责任,使各项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执法检查不走过场。
细检查找原因
重点选取化解矛盾纠纷较为典型的“一站式”调解中心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全县三分之二以上的镇(街道)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县级各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全县矛盾纠纷化解的实际情况。在详细听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开展工作的情况,深入县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中心、派出法庭、各镇“一站式”服务中心等,调研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了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与部分干部职工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情况,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实建议促化解
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再次查阅台账资料,进一步了解各部门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并汇总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在贯彻执行条例颁布两年以来贯彻执行中取得的好成绩,同时也指出存在的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部门履职不到位等几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等七方面的建议。执法检查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形成了审议意见,一并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实跟踪见实效
在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过程中,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跟踪监督。此次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县级部门的职责任务得到有效落实,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得到改进,促进了多元化解任务落实和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保证了《条例》在全县范围内的遵守和执行。
供稿: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谭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