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五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召开了专题培训会,邀请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就《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相关知识进行辅导授课,进一步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打好基础。
本次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听取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实地查看了篆塘河明河恢复工程、自卫村水库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提升工程、王筇路(上山段)防洪滞蓄工程、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华区空气监测自动站金鼎科技园子站等对条例落实的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组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践进一步加大对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凝聚强大工作合力,严格履职尽责,落实好污染防治制度,筑牢生态红线,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全力推动条例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成效。
供稿:五华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吉永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