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信息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4-01-21 11:13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4年1月20日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及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政府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把开展主题教育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产业化、法治化、生态化、数字化进程,“六个春城”建设实现良好开局,“当好排头兵、实现大发展、率先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推动昆明高质量发展的努力方向,全力以赴强信心、稳预期,强产业、增效益,强动力、添活力,强保障、守底线,强民生、促稳定,奋力加快“六个春城”建设,努力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苦干实干、开拓进取,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昆明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关于昆明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昆明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昆明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昆明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昆明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昆明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昆明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昆明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同意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昆明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昆明市2024年市级地方财政预算。


关于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正晓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四个机关”建设的重要论述中找准目标方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扣“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六个春城”建设任务,依法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着力在坚持党的领导上作示范,在提高立法质量上求突破,在强化监督刚性上提质效,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显成效,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多转化为治理效能,以高质量人大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昆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关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深入推进昆明市创建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行动规划,紧紧围绕市委建设“高原明珠、绿美春城”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 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扛起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使命担当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抓手,是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需要,是提升春城昆明知名度、美誉度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重要意义,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殷殷嘱托,准确把握建设“高原明珠、绿美春城”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统筹抓好生态制度完善、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空间优化、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生活提升、生态文化弘扬等各项工作,努力将昆明创建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不断谱写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篇章。

二、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工作职责

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既是一项点多面广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高位统筹、精心谋划、协调各方,有计划、按步骤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要聚焦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制度措施,强化保障力度,定期跟踪评估,严格监督考核,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充分整合资源,广泛凝聚合力,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促进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 把握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工作成效

要坚持保护为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着力涵养昆明生态本真和自然之美。要坚持治污为重,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全力以赴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要坚持扩绿为基,扎实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城乡绿化美化、城市品质提升等行动,全面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努力建设更富魅力的“高原明珠、绿美春城”。要坚持转型为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推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发展为本,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通过高水平环境保护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昆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四、 补齐短板弱项,着力夯实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坚实基础

当前,我市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方面,还存在部分约束性指标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创建内容指标,切实找准短板弱项,深入挖掘症结原因,拿出过硬办法措施,持续巩固生态治理成效,加快补齐生态建设短板,努力解决好影响和制约创建工作的不利因素。要认真汲取长腰山典型案例及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的深刻教训,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加强“两线三区”管控力度,坚决杜绝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再次发生。要全力以赴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着力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两污”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着力塑造规划布局美、环境整洁美、乡风文明美的美丽乡村。

五、 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强化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要素保障

要充分发挥昆明的生态特色优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加快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要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以及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污染防治机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为守护好昆明的绿水青山夯实制度基础。要有序整合环境执法力量,充实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断提高环保执法监管震慑力。要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资源高效利用、“双碳”目标实现等重点任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技术、政策、管理创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治污、科研等各方面能力。要强化正向激励,鼓励支持县区积极主动开展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

六、 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浓厚氛围

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的解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牢正确的生态政绩观和生态效益观。要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公开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重大决策出台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切实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要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实践,大力倡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打造绿色宜居的美丽昆明。要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争取早日实现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