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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人大:抓实“五举措”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3-29 15:31

近年来,宜良县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在人大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宜良依法治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备案审查基石

紧扣法治建设考核目标,坚持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列入依法行政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评议指标进行考评;健全完善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联系制度,加大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项职责。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备案审查流程

县人大常委会从机制入手,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先后两次修订《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备案的范围、标准、审查方式,优化报送、接收、登记、初审、分送等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督促纠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司法委“统”的职能和人大各专工委“专”的优势,不断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严格落实制度维护备案审查严肃性

认真落实《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要求,落实好“三项”制度。定期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严格落实每年报告制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对宜良县人民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县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的工作制度等。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督促政府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生态环境立法及监督等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对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四、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备案审查能力

在依法行政评议工作中,重点对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部门主动报备意识不强、有件不报、漏报少报等问题,督促县政府制定完善《宜良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宜良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实现规范文件制发全流程管理,有效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五、加强能力建设探索备案审查新路子

组织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参加昆明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及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使用培训,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系统日常管理维护。依托人大代表工作家、站、室的建设,发挥黄堡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普法强基补短板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特色优势,积极探索“点”与“家”“站”融合、立法与普法结合、立法与人大代表互动的新举措,不断畅通备案审查工作吸纳民意、汇聚民意的机制和渠道,努力使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实践成为新时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具体体现。

供稿:宜良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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