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关于在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具体事项。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市委、区委部署,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始终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要把握目标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个人自学,开展好集中学习研讨,讲好纪律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供稿:盘龙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