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个个遗址、一件件古滇文物的相继发现、发掘出土,如何实现这些文物、遗址的历史价值,用好用活文物遗产,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作为,深入调研,通过“三项举措”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助力文化建设。
高位统筹,聚智汇力赋能保护利用
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高位统筹,协同推进,在聚智聚力聚势上赋能文物保护与利用。一是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调研,并利用“家访”人大代表、“家访”选民的契机,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牵头组织研究对策,拟定申请市级立法计划,为推进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充分发挥文物保护与利用专业代表工作站专业优势,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由21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申请对石寨山大遗址保护立法的议案,真正诠释了立法的民主性。三是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6月2日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主题活动,邀请资深专家、学者为文物保护与利用出谋划策,推动文物遗产保护工作开展。
守正创新,“保护+”延展文化内涵
区人大常委会秉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初心和使命,采取“保护+”模式,推进晋宁文化建设。结合“保护+立法”的方式,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通过立法,将保护管理方面行之有效的举措上升到法规层面,提升石寨山大遗址保护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好文化遗产的独特作用;石寨山大遗址保护立法已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
精耕细作,保护宣传传递历史价值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一是强化文物遗产宣传,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利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活动及“八五”普法工作开展的契机,通过“家访”工作开展,发动人大代表进村入户向选民广泛宣传文物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利用相关媒体平台、各乡镇(街道)赶街天,加大对文物遗产保护的宣传,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到文物遗产的保护中来,树立文物保护、从我做起的意识,有效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延续。二是强化立法宣传,推进保护工作开展。加大对石寨山大遗址保护立法的宣传,广泛听取群众对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争取将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作为擦亮晋宁的金名片,更好地服务晋宁发展。
供稿:晋宁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