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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购买内控制度建设咨询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4-08-05 17:21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的通知(云财会〔2020〕43号)、昆明市内控办《关于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成果推广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昆内控办〔2017〕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咨询服务。现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内控制度建设咨询服务(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B0801 咨询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 项目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财政部门内控建设要求,结合当前政策及单位管理需求,协助建设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制定出台风险管理规范、内部控制规范、执行评价规范,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等措施,通过评价改进机制和协同监督机制,抓好内部控制执行。

(二)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单位预算、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合同等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运行高效、监督有力,保障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经济业务规范运行,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60000元。

(二)资金来源:机关履职保障经费(委托业务费)。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提供本项服务所必需的专业资质、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熟悉财政部门对内控建设的工作要求,交付有效落地实施的内控建设成果,积极提供咨询指导和多类型培训,能为单位提供售后服务保障;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按照财政部门内控建设要求,抽审往年会计档案,访谈调研,查找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确定各工作环节权责及风险应对措施,明确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内容和重要工作,协助修订预算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公务车辆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点清单》《管理建议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等。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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