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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购买参加“云南省人大系统第一届职工文艺展演”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4-08-13 17:24

为做好参加“云南省人大系统第一届职工文艺展演”相关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参加文艺展演相关的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参加“云南省人大系统第一届职工文艺展演”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A0801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 项目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

昆明市人大系统参加“云南省人大系统第一届职工文艺展演”剧本创作、艺术指导、道具制作、视频拍摄、演出妆造等。

(二)实施目的和意义

参加“云南省人大系统第一届职工文艺展演”,集中展现昆明市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精神风貌。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40000元。

(二)资金来源:“云南省人大系统第一届职工文艺展演”参演经费(委托业务费)。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提供本项服务所必需的专业资质、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准确把握“云南省人大系统第一届职工文艺展演”文艺展演的基调,负责昆明市参演工作的创意策划和执行,充分呈现展演的效果,确保参演工作顺利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剧本创作、艺术指导、道具制作、视频拍摄、演出妆造等。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财政复函_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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