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事办得好不好”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关键核心,“群众对民生工作满意不满意”是监督干部履职成效的考量标准。今年以来,宜良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继续评议县政府工作部门,围绕知法明责、学法善为、普法提质、执法规范、依法履职五个方面评议依法行政工作,把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有机结合,在增强法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成效方面,搭建政府与人民群众“连心桥”。
一是注重评议“深度”,司法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效助益。
人大评议是一台“挖掘机”,能够深挖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隐藏职责,避免履职不完整、不充分问题。本着“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将法检“两院”及营商环境工作力量充实到评议组,结合被评议部门法规清单、权责清单和三定方案,“一对一”起草法治问答题库24套、各50题,在评议汇报会上随机抽取20名干部、随机提问20个问题,实施“双随机”抽查问答,并现场公布问答结果及得分情况,既考评干部对适用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又考察部门依法行政、依责履职情况,既鞭策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又督促部门笃行实干,及时“敲响”不轻视一项工作、不遗漏一项职责“警示钟”。
二是注重评议“广度”,外部监督与人大监督形成合力。
人大评议是一座“连心桥”,让“水与舟”建立和谐“舟水之谊”,使群众的误解和矛盾得到化解,使政府部门公信力得到提升。在听取汇报、现场问答、查阅资料的同时,采取明察暗访、民意收集等方式,听取县政府对人大评议工作的看法和建议,听取综合部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和管理服务对象意见,同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各部门群众工作举措和成效,及时将惠民政策、法律法规传达到群众,将社情民意交办到政府部门,在全县营造“依法有作为、依法善作为”的法治环境。
三是注重评议“精度”,部门监督与人大监督取长补短。
人大评议是一味“清醒剂”,使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奋进的姿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评议全过程,县政府24家组成部门进行知识大竞赛、业务大比拼、业绩全晾晒;听取综合汇报和班子成员汇报过程,明晰了权责,以法定化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保障工作落实;问答过程,传导了压力,激励干部之间业务知识竞技;评议结果,展示部门之间的职责定位和履职成效,督促部门工作取长补短,百尺竿头。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被评定为“差”等次的部门将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质询,旨在助推依法行政、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三者有机统一,引领全县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法治氛围。
四是注重评议“纯度”,人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人大评议是一副“防腐剂”,让人大干部充满学习动力和创新动能,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探索新的领域,成为联系监督部门的内行。将提升监督质效作为推进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法宝”之一,制定《宜良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管理办法》,对照“准备工作再充分、参加人员再精准、活动组织再高效、宣传报道再具体、工作报告再提质、跟踪督办再具体、纪律规定再落实”等“七个再”的评议标准,进行全过程全透明的监督质效评价,并量化打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评价中既总结提炼评议中的新“路子”、好经验,也暴露不完善、待改进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晒成绩”“晒质效”,激励人大干部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在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同时,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供稿:宜良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王雪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