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大
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安宁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9-20 16:26

近日,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安宁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安宁市2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太平新城街道妥睦村、温泉街道牧羊村,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重点就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工作进行检查,详细了解安宁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执法检查评议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的工作汇报。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位统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立足资源优势,合理定点、科学布局、精准施策,把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要依托农村农业特色资源优势,加大各项政策措施在基层的落实力度,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充分发挥企业联农带农引领作用,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大农业技术指导力度,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双赢”,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要系统谋划、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大力培养乡村振兴人才,强化乡村振兴资金保障,确保安宁市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供稿:安宁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刘劲松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871-65317820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9号 网站地图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市人大备案号:滇ICP备11006549号-1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9号楼 电话:0871-63131412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