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专题询问和质询作为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法定方式,是人大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形式。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日趋完善,专题询问监督机制正从探索走向成熟,从问资金、问资产到问环境、问产业等拓展,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质询从围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这一小切口,发展到聚焦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不高这一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大问题”,丰富了人大监督的形式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
健全工作制度 力求问得规范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修订《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专题询问和质询的制度设计,让专题询问和质询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2016年,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专题询问办法,从询问主体、询问对象,到确定选题、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视察或调研、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再到召开专题询问会、做好跟踪督办、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各个环节做出相应规定,在执行层面为专题询问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遵循。2018年,在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中,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专题询问”,从制度层面保证了专题询问常态化开展。接下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将着手制定《质询工作办法》和《全链条闭环式监督工作办法》,进一步丰富完善人大监督制度。
科学选定议题 力求问得精准
在议题选择中坚持突出可行性、倾向性、紧迫性原则,注重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事关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围绕“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选题,力求选题紧贴中心、突出主题、切中要害、确保效果。2021年,围绕“全面推进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这一重要任务,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进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2023年,针对工作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对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监管不力的问题开展质询。今年以来,针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问题,选取城市道路开挖和城市围挡管理作为专题询问议题,并对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监管不力的问题开展质询。
注重问题导向 力求问到点上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变“单向找问题”为“立体找问题”,确保准确摸清实情,问题切中要害。一是从调研视察中发现问题。为组织好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监管不力的质询,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主城五区人大分别对本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建设管护工作开展视察,前往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园林绿化建设管护的运行机制和标准规范,组织对10余条路段园林绿化建设管护情况进行暗访,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工作进行系统调研,通过视察、考察、暗访和调研“四轮调研”,全面摸清存在问题。二是从座谈访谈中剖析问题原因。为组织好对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询问,先后到县(市)区法院召开多轮座谈,与人大代表、员额法官、律师、调解人员等进行交流,广泛听取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多角度深层次剖析问题原因,为开展好专题询问备足“功课”。三是从联动调查中掌握民意呼声。在开展科技创新、国有资产管理、雨污分流改造、园区经济发展等涉及面较广的专题询问时,发动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调查,全面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题询问过程中,委托县(市)区人大向辖区企业及155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收集相关意见建议。
创新问答流程 力求问得深入
持续优化发问机制,通过一问一答、追问再答、再问再答等方式,确保专题询问和质询较真碰硬、不走过场。一是实施“一题两问”。对每个专题询问议题安排两场专题询问会,第一次专题询问会主要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前期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询问;第二次专题询问会是第一次询问会的“回头看”,主要围绕第一次询问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新发现的问题进行询问。二是推行“一问多询”。采取集中发问、接续追问的方式,努力把议题问深问透。2023年园区经济发展专题询问中,围绕园区规划、口岸发展等发问方向设定了8个大问题18个子问题,对每一个关键性问题揪住不放、一问到底。今年对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不高质询中,围绕规划落实、项目建设、旅游推广等9个大问题设立了25个子问题,基本每个大问题都设置了追问和再问。设问突出“专”“精”“深”,确保提出问题切中要害实质,不面面俱到,做到精益求精。三是创新开展“一问一答一测评”专题询问形式。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完成提问、追问、再问,应询单位负责人逐一作出回应后,出席询问的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当即对答复情况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并不是“走过场”,今年4月开展的两场专题询问中,均出现了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情况。四是开展质询合议测评。现场答复结束后,联名提出质询案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召开闭门会议,对相关部门的答复情况进行合议及满意度测评,客观评价应询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若满意度没有达到半数,应询单位须在3个月后继续答复并再次进行测评。
严格整改问效 力求问有所应
积极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不断加强问后督办,变“单一监督”为“复合监督”,做到始于“问”,不止于“答”。一是持续跟踪调研。采取“集中调研视察+问题清单销号”的方式持续对审议意见和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二是听取情况报告。对转交的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及应询单位认真研究、积极处理,在60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并报告审议意见办理结果,在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扎实做好审议意见办理“后半篇文章”。三是跟进满意度测评。把专题询问办法中关于“对询问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议”的具体做法,延伸拓展到“询问时”,即采取“一问一答一测评”的方式,在现场询问阶段创造性地增加“应询答复情况满意度测评”环节,次年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第二次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市委后通报市政府,以“首”“尾”兼顾的创新方式,实现询问满意度测评的“闭环”,增强监督刚性。
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