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富民县东村镇,有这样一位基层人大代表,她用实干和担当诠释着人大代表的责任与使命,她就是何梅。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履行代表职责
为群众发声为发展建言
自当选东村镇人大代表以来,何梅始终牢记职责,积极担负人大代表使命,为群众发声、为发展建言。她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并努力推动问题解决。2022年至今,她共提出13条代表建议,其中“关于杜朗樱桃提质增效”等建议聚焦群众切身利益,为当地发展贡献智慧。在履职过程中,何梅积极参加各项履职活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以便更好地服务群众。她深知,人大代表不仅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
投身乡村振兴
为村民办实事解难题
何梅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聚焦东村镇的红色文化资源、温泉资源和交通区位优势,她先后接洽了30余家企业到东村考察项目,成功推动固投和招商引资双向转化,签约了东村镇屋顶分布式光伏、食用菌及蓝莓种植等20余个招商引资项目,培育新增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批发业,实现了东村镇规上企业“零的突破”。同时她努力为村民办实事、解难题。她积极联系企业,借助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捐赠生活物资、安装路灯等。她深知,乡村振兴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更是村民生活质量的提升,要让乡村振兴的成果惠及每一位村民。
供稿: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