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是云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十个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县建设试点县之一,也是昆明市唯一的示范县建设试点县。为进一步推进示范县建设,解决建设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4月9日,9名省、市人大代表对石林县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县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进行了持证视察。市人大常委会马凤伦副主任参加视察,市民委、市财政局、石林县政府等相关负责人陪同视察。
代表们到石林县实地视察了鹿阜街道办事处清水塘、赵公庄村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长湖镇蓑衣山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听取了市民委、市财政局、石林县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代表们认为石林县在推进示范县建设工作上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显著,对市、县两级政府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存在的问题,代表们建议:
1、 示范县建设要体现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突出民族特色、具有代表性,要注意环境建设和公共服务机构的配置。
2、 建设的层次和规模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要加强系统规划,规划要体现民族文化、地方特色、山水风貌,要突出示范性,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打造民族特色示范村。
3、 示范村建设要突出统规,设计要和统规相协调,建筑标高一定要控制。
4、 建设要明确标准,要有具体的指标,便于操作。
5、 市政府要协调各部门各方面支持示范县建设,集中整合水利、生态环境建设、活动场所建设、财政“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资金。石林县也要利用好这个平台,积极主动向上争取项目,通过项目争取资金。
6、 示范村建设中要重视生态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要常抓不懈。
7、 学习借鉴其他州市示范区建设的成功经验,规划先行,不要盲目建设,石林县示范村建设可以组织村干部互相学习借鉴,避免反复拆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