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石林县要抓住机遇,借示范县的东风,加快建设,加快发展。
9、 市政府要加大对三个民族自治县的扶持力度,加强对民族文化的保护。
马凤伦副主任指出:一、民族示范区建设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站在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团结、平等、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高度,按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要求,认真加以落实。要深刻认识做好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要做好示范区建设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群众参与,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开展示范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三是认真做好示范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石林风景区保护,突出特色,建设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 抢抓机遇,整合资金,为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奠定基础。在省、市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示范区建设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特别要加大对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资金投入,扶持民族地区发展支柱产业、特色经济,着力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各族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 突出特色,体现亮点,着力打造民族团结示范区,昆明市作为省会中心城市,要争做全省示范区建设的排头兵。建设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有特色的原则,紧扣示范区建设的中心,明确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着力打造示范建设的亮点工程,在示范乡镇、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中要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对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将传承弘扬民族文化与现代文明结合起来,将示范乡镇、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成为民族文化传承基地、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