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建立和完善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机制
切实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目标任务的具体要求,维护广大教职人员的切身利益,稳定教职人员队伍,认真研究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使宗教教职人员与社会其他公民一样,共享改革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因此,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有针对性地进行综合分析,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主动帮助解决宗教教职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保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的完善性、系统性和实用性。解决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昆明市的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