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和改进城管执法行为方式。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把执法为民的思想始终贯穿于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做到服务、管理和执法有机结合,努力塑造公正、文明、和谐、便民、利民的城管执法形象。具体为:
1. 市法制办牵头、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配合,认真研究从严管理城市,修改完善城市管理法规或出台补充管理办法。(时限要求:2015年12月30日前)
2.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市法制办配合出台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过程管理规范。从目标设定—标准建立—付诸实施—监督监控—评价处置等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规范体系,确立执法重点时间段、一般时间段和突发时间段,规定不同时间段执法人员的配备标准,规定不同地段的市容环境控制质量标准,使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巡查时间、处罚程序、执法行为等全过程处于监督状态。(时限要求:2015年12月30日前)
3.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抓好《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察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2015年要组织完成全市城管执法督察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各县区城管局全面加强基层城管执法督察队伍建设,依法全面开展执法监督和风纪督察工作,以形成和巩固我市执法督察工作长效机制。(时限要求:2015年12月30日前)
4.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组织开展好对基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结合当前存在问题,重点针对少数城管综合执法队伍中存在的队容风纪不整、纪律作风不严,不依法行政、不文明执法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按照每年两次大检查和日常随机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严查纠,完善机制。(时限要求:长效抓落实)
5.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对全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加强管理的六项特别措施》等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有效整改,促进我市城管综合执法协勤人员队伍的依法、规范、严格管理。(时限要求:长效抓落实)
四、 科学管理,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
随着现代新昆明建设步伐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外来人口急剧增加,管理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充,对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全面提升我市城管执法水平迫在眉睫。
一是循序调整充实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参考住建部“执法人员的定员数按照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配备”标准,考虑全市城管综合执法范围的扩大和执法标准的提高,按照城市实有人口(含常住和办居住证人口)万分之五的配备标准,用2-3年的时间调整充实城管综合执法人员,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问题,并相应减少城管协勤人员的数量。同时,参照警察标准提高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待遇,并逐步提高协勤人员的待遇,确保队伍稳定。
二是落实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从政治思想、法规制度、遵章守纪、执法水平和心理疏导等方面入手,定期开展对全市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下大力气纠正在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力,着力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优化和调整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结构,不断加强和改进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和完善管理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城管执法行为规范,多层面、多形式、多渠道发挥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