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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10-13 09:43

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遵循实事是、合法高效、奖惩结合的原则,做到程序公正、标准公开、结果公平,促进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行政执法有序、健康运行。

四是加大行政处罚执行力度。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得不到履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健全和完善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认真落实城管执法保障措施,逐步加强城管执法设施、设备建设,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各县区、开发(度假)区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及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投入,制定一套完善、符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的经费保障制度,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投入的执法工作中,切实满足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需要。

五、 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氛围。

城市管理是系统管理,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需要处理协调诸多关系,必须注重新闻宣传导向作用,让城管执法工作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市民的城管意识,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城管执法队伍的辛勤劳动,自觉参与、配合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一是大力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加强与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多形式、多角度进行跟踪宣传,做到报纸上有文章、电视里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在城区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积极争取执法相对人的理解和支持。组织城管执法队员发放宣传资料、明白卡、与经营业主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收集执法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赢得理解和支持。

三是重视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宣传载体载体,对社会公众开展城市管理意识宣传,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义务宣传,参与市容违纠,努力促使社会公众形成养成良好的城管意识和文明习惯,着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市人民爱的良好氛围。

六、 督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一)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及督办。针对各项工作任务,对照倒排工期计划,严格督办和查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督办考核制度,对积极行动、进展迅速、完成任务的,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及时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严格落实目标任务考核问责机制。进一步强化考核问责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不作为、履职不到位、工作失职等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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