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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10-28 09:22

——2015年10月28日在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昆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远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昆明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如下报告。

近年来,市政府紧紧围绕现代新昆明、区域性国际城市和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建设目标,以南博会、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重要会议、活动为契机,采取建设和管理同步推进的方式,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加强城市路网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和道路交通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 基本情况

(一)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推陈出新,进一步增强环境整治法律保障。近年来,我市先后完成了《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察规定》等19部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通过制度创新,弥补了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部分空白、细化了工作标准、强化了工作衔接、硬化了管理工作、明确了工作责任,有力带动了城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日常管理措施手段的创新突破,为推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联动,抢抓重点,进一步强化整治提升力度。对各项整治任务进行分类摸排及再细化,倒排工作时限,以建筑物外立面、公共设施、城市道路、桥梁、户外广告设施、店招店牌为重点开展规范清理;以占道经营、门前乱堆乱放、建筑工地、渣土运输为重点开展管理整治,切实推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作。截至目前,处置“门前三包”不落实行为1250起;清理垃圾卫生死角115个,清理农贸市场周边乱点18个,清理乱倒垃圾664吨;累计冲洗道路5824万平方米,清洗交通护栏60万米;拆除违规户外广告278块,规范店招店牌289块,清理各类小广告561 条,清除布标1600平方米;修复破损路面480平方米,整治美化亭棚9个,取缔临时围挡857平方米;清洗灯杆175棵、灯具125盏,漆化路灯灯杆155棵;检查施工工地398家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5份,查处建筑渣土运输泼洒62起;主城区和晋宁县共拆除存量临违建筑2334宗、面积477万平方米,完成了三年任务的77.3%;拆除新增违法建筑1346宗,拆除率为76.1%。另外,按照“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整治占道经营或流动摊点4200起,主城区共建成各类引摊入市点29个。

(三)合理布局,完善功能,进一步推进市容环境工程提升。一是着力开展城市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工程提升工作。2012年8月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市启动了“六路一江”(东风路、三市街、人民路、青年路、翠湖南路、北京路、盘龙江)及高层(重要)建筑景观照明建设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多次决定对我市重要城市主干道、建筑楼宇、街头绿地、重要节点等开展区域性亮化提升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了1737栋(其中楼宇1686栋、立交桥28座、人行天桥15座、跨线桥6座、隧道1个、盘龙江沿线)景观亮化设施建设任务。当前,以2015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召开为契机,为进一步优化昆明投资环境,美化城市市容市貌,给参会嘉宾和广大市民营造美观靓丽的夜空环境,我市开展对机场路、滇池路、广福路、西山草海片区景观亮化进行提升改造及建设。截至目前,上述路段的设计招标工作已完成,预计于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是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市政府持续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不断加强改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截止2015年9月30日,全市共建设公厕有1846座。自10月1日开始,全市577座环卫直管公厕已全部免费开放使用。同时新建垃圾中转站25座,新建公厕127座,改建公厕92座,新增和报废更新环卫专用车215辆,安装果皮箱1.4万个;建成了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 3座垃圾卫生填埋场、2个垃圾综合处理厂。全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6225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53%。其中,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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