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狠抓执行工作规范化,加大执行公开力度。为确保执行工作规范化,全市法院全面完善和规范执行管理,加强执行监督,有力促进了执行公开公正和廉洁高效。
1. 实行执拍分离。昆明中院作为全省司法拍卖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经报请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司法技术处。经过2012和2013年两年的探索和努力,形成了将涉诉资产处置中,评估、拍卖、鉴定工作交至本院司法技术处负责统一对外办理委托手续,实现了执行实施权和评估、拍卖、鉴定司法辅助工作的分离,筑牢“防火墙和隔离带”,有效防止涉诉资产处置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生。同时,全市法院积极探索网上司法拍卖工作,实现对涉诉资产快捷处置。
2. 规范案件资产管理。对涉诉案件资产的管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及涉诉资金处置的司法解释和规范化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处置。执行案款统一交由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执行人员不直接接触案件款物,执行到案的案款在10个工作日以内发还申请人。严格按照中央的“八项规定”要求,执行局不设任何案件款专用账户,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3. 统一执行案件流程。制定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从执行案件立案分配程序、执行到案的款项和标的物发还及移交、重大事项办理合议制的程序、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审查、督办案件和延期执行的办理期限等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4. 完善廉洁司法机制。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廉洁司法等专题教育,中院执行局将每周五上午作为政治教育日,开展业务学习、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要求全局干警将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与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审判执行工作、法院管理、文化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科学统筹,有序推进,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坚持执行工作廉政监督员制度,组织全局干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严格落实中院法官公正廉洁办案告知书制度;实行“执行工作日志”制度,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加强监管力度,实行随机分案制度,承办法官按既定顺序收案,有效避免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出现;实行案款发放合议制和局长审批制,承办人先报合议庭合议,合议庭同意发放案款后再填写制式案款发放报告,并携卷宗进行汇报,局长审批签字后,由中院财务室对照案款入账单据进行发放,保证案款发放准确无误,杜绝在此环节上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规范执行人员出差办案事项,严禁“三同”现象。
(三)以执行信息化为目标,全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当今社会已进入“互联网+”时代,加快推进网络技术的全面应用,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自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以执行指挥中心为平台,建立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案件流程公开系统、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系统和远程指挥系统,执行模式发生了深刻变革。
2013年4月,省高院把中院确定为全省建设执行指挥中心试点法院,按照“先行先试、适度超前,建成指挥有力、信息共享、查控一体、运转高效、反应快速、功能强大、高度安全的网络化执行指挥中心”的要求,中院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同年9月22日,昆明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由市委政法书记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中院院长任副指挥长,市级各相关部门、各执行联动单位共30余家单位负责人作为指挥部成员的“昆明市执行指挥中心指挥部”,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来强力推进法院执行工作。2013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昆明分中心”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正式揭牌运行,标志着昆明中院执行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执行指挥中心的建立,极大提高了法院执行案件的效率,极大降低了执行成本。通过延伸查询信息平台,查询内容更详细更具体,查询范围更广;通过执行公开平台互动交流、信息公示,起到了答疑解难和法制宣传功能;通过与联动单位信息共享,启动联动机制惩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推进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全力破解“执行难”。
1. 完成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按照省高院的要求,根据法院的实际,围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服务”的工作目标,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基层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上,通过努力争取资金支持。2014年8月,省高院张学群院长在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两个中心”现场推进会上对昆明法院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昆明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经验成果在去年10月份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会上得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