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在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春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昆明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市政府关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 我市2012年以来扶贫开发工作基本情况
昆明市是集大都市、大农村、大山区、大贫困四位一体的省会城市,有东川、禄劝、寻甸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倘甸扶贫开发试验示范区(以下简称“两区两县”),是全国有3个以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省会城市之一(全国共有石家庄市、呼和浩特市、南宁市、昆明市4个省会城市),加之东川、禄劝、寻甸同时又是革命老区县,且禄劝、寻甸同属于乌蒙山片区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先后制定了《关于“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昆明市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等系列文件,围绕“增投入、定政策,明路径、扶到户,抓改革、添活力,强督查、促落实”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聚力攻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工作力度,取得了“专项扶贫提质、行业扶贫提速、社会扶贫提标”的良好效果。2012—2014年,全市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20.68万人,现有贫困人口20.75万,贫困发生率达7.1%。
二、 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列入重要日程。市委、市政府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提出2017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调整充实昆明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联系扶贫工作的副主任、分管副市长、市政协联系扶贫工作的副主席、市扶贫办主任为副组长,21个单位的“一把手”为成员;成立推进昆明市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领导担任顾问,市委书记担任政委,市长任组长,分管扶贫的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常务副市长和3名副市长为副组长,33个单位的“一把手”为成员。市委、市政府自2012年起,连续3年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来抓。每年召开一次扶贫开发专题工作会议,2014年召开了两次扶贫开发工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