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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6-25 16:55

二是制定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围绕整体谋划、社会扶贫、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等方面,制定出台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2010年12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昆明市“十二五”农村定点挂钩帮带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五年的努力,促进定点挂钩村基础设施有新改善,特色产业有新发展,农民素质有新提升,群众收入有新增加,干部队伍有新加强,社会事业有新进步,社会保障有新完善,民族团结有新局面,农村面貌有新改观,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目标,逐步缩小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2011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昆明市“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住房,有安全饮用水、农村养老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稳定收入,贫困地区通硬化公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通互联网,稳定解决18万以上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为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构建文明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2012年3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昆明市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明确提出到2015年实现411个重点村“一通六有”的目标。2012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昆明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五年后基本实现贫困村村有帮扶、产业开发体系基本健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就业能力明显增强,贫困人口基本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逐步缩小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2014年5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从2014年起,每年从部门预算中安排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按1:1配套省级革命老区专项扶持资金项目。

2014年5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我市到2017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的政策措施。2014年10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昆明市实行扶贫攻坚包乡对口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今后三年包乡对口帮扶作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2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扶贫攻坚第二批包乡(村)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动员104个单位包扶104个行政村。2015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村贫困户宜居农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从2015年至“十三五”末完成7万户贫困户的宜居农房建设任务。

三是突出重点难点,给予财政帮扶。为加快昆明市北部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于2010年8月成立并授权昆明倘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区”)作为市政府的派驻机构,整建制托管三个重点县交界处的九个乡(镇)。2011年11月,省政府批准“两区”为“云南省集中连片扶贫开发试验示范区”。2010年、2011年,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支持倘甸片区加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关于“一板块”支持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2015年,每年按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2%筹措设立财力性专项资金(东川、寻甸、禄劝的统筹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对倘甸片区开发建设给予专项扶持。2011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东川区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十二五”期间每年预算安排东川区转型发展配套资金2000万元,从投资、税收、贴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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