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抓好社会扶贫
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实行扶贫攻坚包乡对口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扶贫攻坚第二批包乡(村)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围绕包乡(街道)包村自然村100%通公路、50%以上通硬化路,村庄内道路硬化率达80%以上,以及农村五小水利、饮水安全五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25个包乡单位和104个包村单位的协调联系、指导督查、项目推进、考核通报,确保所包乡村当年完成投资计划的60%以上,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切实做好“10·17”扶贫日活动(召开全市社会扶贫电视电话会议,评选表彰一批社会扶贫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新时期最可爱扶贫人),提高扶贫日的知名度、影响力、号召力。
(四)着力编制好“十三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
按照省扶贫办的行业规划编制范本,突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倘甸“两区”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围绕贫困地区2017年总体上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突出专项扶贫、做大行业扶贫、拓展社会扶贫,打造精准扶贫升级版,立足贫困地区实际,贴近贫困群众意愿,编制出一个具有很强针对性、操作性、科学性的好规划。一要编制好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以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能力提升“六大工程”为重点,按时按质编制完成全市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使规划既符合我市贫困地区实际、又充分体现扶贫行业特色。二要抓好专项规划编制。编制“十三五”整乡推进、整村推进、安居工程(含易地扶贫搬迁)、“雨露计划”、革命老区开发等一批扶贫专项规划,确保一批扶贫开发项目进本子、资金进盘子、计划进笼子。
(五)着力抓好改革创新
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始终,准确把握改革创新扶贫开发的新定位、新思路、新举措,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扶贫开发重点县摘帽工作方案》,完善精准扶贫机制,改进资金分配办法,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和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建立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机制,提高资金使用针对性,调动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